请问.这个什么操作.如果不操作会被关闭站点吗? |
| 作者:System 来源:第一主机 更新时间:2008-5-4 13:51:47 |
[陈元展]问: 尊敬的第一主机用户: 您好! 根据公安局网监处通知,所有网站要在首页下方显著位置装设“报警岗亭”图标,有博客、论坛、社区等交互式栏目的在其显著位置装设“卡通警察”图标,并链接到公安机关指定网页,并于x月xx日前完成。有博客、论坛、社区等交互式栏目的网站管理员要加入公安机关创建的xx群以方便日常工作联系。工作中,要严格落实栏目的信息审核制度,并按规定参加“安全员培训”。x月xx日前将报名参训情况报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处。 具体事宜请点击这里了解更多。 联系人:林进军 电话:xxx-xxxxxxxx x-xxxx:xxxx@xxxxxxxxxxx.xxx xx:xxxxxxxxx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与我司联系!顺颂商祺!
[yifan]答: 您好根据通信管理局规定是需要的。请按照规定先做好标志。然后和我们的客服联系负责xxx备案及网络安全备案 备案专员: 林先生 联系电话: (xxx)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转xxx 邮 箱: xxxx@xxxxxxxxxxx.xxx xx 号 码: xxxxxxxxx |
上一个问题:可否将邮局xxxxxx.xxx改为这个后缀:xxxxxx.xxx 下一个问题:邮箱不能使用xxxxx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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